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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剑指直播货不对板,今年直播电商相关企业已新增超5.8万家

在网络直播购物中,经营者常以“保真”“假一赔十”等承诺吸引消费者。然而,当商品不符承诺时,消费者权益该如何保障?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典型案例给出了答案:法院判令经营者承担高于法定标准的“假一赔十”责任,严厉打击直播营销中的欺诈行为。

相较于传统线下消费,网络消费流量大、势头猛,但消费者难以现场体验商品,决策易受影响,消费后也易生纠纷。这要求网络消费环境必须更加透明、诚信。

为此,法院通过司法判决,为消费者权益兜底,警示经营者需信守承诺,不可虚假宣传。同时,也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保持警惕,理性消费,共同营造一个健康、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。

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,截至目前我国现存在业、存续状态的直播电商相关企业超35.9万家。其中,2025年截至目前新增注册相关企业约5.8万余家,从企业注册数量趋势来看,近五年间,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的注册数量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,并在2024年达到顶峰。

从区域分布来看,广东省、四川省、浙江省直播电商相关企业数量位居前列,分别为超5.3万余家、2.7万余家和2.6万余家。

此外,通过天眼查天眼风险和深度风险来看,涉及司法案件的中药相关企业约占总数的0.8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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